我开始后悔不应该太聪明的卖弄- []
和感冒一起,在家关了一天。又做了一个我所不期望的好梦,睡了一个没睡着的午觉。开始看书,这是一件很容易就重新捡起的事情。闭门不出实在不适合现在的情绪,C又在沉迷于床铺和电视不接受我的邀请前来相伴。
和感冒一起,在家关了一天。又做了一个我所不期望的好梦,睡了一个没睡着的午觉。开始看书,这是一件很容易就重新捡起的事情。闭门不出实在不适合现在的情绪,C又在沉迷于床铺和电视不接受我的邀请前来相伴。
终于生病了。一段时间没生病的时候会觉得有点无聊,真的生病了我又无限不耐烦。恨不得有灵丹妙药,一吃就能熬到鼻腔畅通的那一天。反正今天几乎就是在喷嚏中度过的。去了一趟书店,看到一些以前读过的书,现在拿起来,竟然连一两页都翻不下去了。
其实真正依恋也难以告别的是习惯。习惯一个习惯久了,便很容易忘记最初的样子,和本来就具备的某些能力。但所谓习惯,慢慢的也就会习惯了。又开始手机随便往书包里一丢,调成了静音,连振动都没有开。知道不会有人找,或者说,知道没有什么可等待的,反而避免了失落失望等等等等。自由自在无限好,喜欢的话,大可以关在屋子里十天不出去,或者熬到深更半夜,什么都不必顾忌。没有一件事情是绝对坏的,互相嘲笑的吵闹比相互关心的相处要来得容易很多。但人都是一样的,无拘无束久了,终有一天又要急不可耐地想要被捆绑。其实两者都不赖,只是过渡的时间,又多半是难熬或者辛苦的。
和C在一起大半天,好像什么都没做。最近几次我们见面的状态都是这样的,除了话倒是有说够。然后这周就快要结束了,昨天开始看了一点书,都是看过的旧书,好几本换来换去地随便翻。周末可以开始练琴了,然后下个礼拜就要到了。
忘记了今天过到了哪一天,所以扫了一眼昨天的日志。原来今天只是刚回来的第一天,我忽然觉得好惊讶。想到昨天早晨还在热带城市晒得黑乎乎红通通一片狼藉,越南关口的电脑成片死了,我在长长的队伍里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再也不想爬起来。而现在,剪掉了大部分长发,从室外的寒风逃了回来,坐在熟悉的房间里,刚刚和C视讯完,想要倒立给她看。再退一步,前天还在钻牛角尖捶胸顿足百思不得其解四处骚扰欢乐的人群,而今天,吐完了一部分好的不好的话题,很多情绪都被压制了,也懒得去挑起。
倒是记得接近天亮的时候做的一个巨大的噩梦,吓醒之后想来想去,然后拨了C的电话。她接了,我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然后或多或少地,开始可以看进一点书了。
又花了一天时间在路上,在漫长的等待和位移中。但我并不觉得这是浪费。一辈子里本来就不存在一个确切的目的地,人永远都处在一个过程里,所以并不需要着急。
道理是这样说的,但因为等待,欲求,和有所期盼,我仍然到了哪里都坐立难安。重新回了厦门,却和离开的时候没什么两样,所想要的不可能得到,但心和大脑显然都暂时不能接受。
这大概也是一个过程。不快的时间其实很难去享受,但至少可以熬着熬着直到有一天熬过去。
反正离开了越南,我的两条胳膊已经晒得颜色不同了,幸好左半边脸和右半边脸尚没有明显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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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only thing that can really heal a broken heart is time."
最近好梦不断,几乎每晚都是,但现在我更期盼的是噩梦。噩梦再怎么可恶,你知道它是假的。而好梦的内容,却通常是曾经发生过也永不会再发生,并且是被期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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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柬埔寨的时候,有个外国人从他的身上挪了一条蛇到我肩上。早晨起来我忽然觉得我还能感觉得到皮肤碰到蛇皮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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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越南热得要命。去了湄公河,想到以前看过的树书。反正植物很密,蚊虫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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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要是能有一个去了便能开怀的地方就好了。
正午的时候坐着很简陋的船在吴哥附近的一个大湖上游来游去,船上有很小的孩子充当半个船工,四肢灵活得像只小猴,从船舷跃上船顶,然后又攀着窗户下来。这个大湖上住着很多没有户口的人,家都建在船上,学校,教堂,警察局,等等等等,也都漂浮在船上。有上学的小孩子坐独木舟去上学,坐不起独木舟的,就划着铁盆子去学校。湖上的人和外界来去的交通工具是公交船,会有小孩子划着独木舟拎着饮料攀上船卖。遇到载客的船也会一窝蜂似的涌上去讨要东西。十几艘独木舟围着一只船的场面,真像是电影里海盗们出现的样子。看到那些孩子攀到船上得到两包方便面后便纵身跳进水里高兴地迅速游走,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在这样热的午后,如果是在家里,我通常会待在有冷气的房间,瞪着电脑屏幕浪费时间,觉得无所事事的一天又不快乐又漫长。抽屉里有因为买错了口味儿没有拆开的糖果,一直放着直到过了保质期限。而相连的土地上,有这样一大片的人群因为没有电看不了电视,也不识字,家里养着四五六七八个小孩,赤身裸体地追来追去,然后扑通一声跳进湖里洗澡。这个世界因为不同而美丽,但能有谁认同生活是公平的呢。
晚上回到了越南,有路灯的道路瞬时让我觉得光亮了许多。只是摩托车多得可怕,在入夜后的街道上仍然密密麻麻。越文当然还是看不懂的,研究出一个新的货币换算方式我就可以去睡觉了。
在柬埔寨经常会看到没有下肢或是下肢不全的人,在人多的地方也时常会有地雷受害者坐在地板上表演。这个国家里大概还有五百万颗地雷,不过它们都分布在边界。
早晨起得很早,先去了小吴哥窟。它在日光下的剪影真好看,我看得脖子酸。我在想,我们慕名去拜访一座建筑,跨越大洋,跋山涉水,半身灰半身土地站在它面前,仰望它,觉得好像有点震撼又好像有点感动,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们真的觉得那种结构,那个样子的造型,那些建筑材料,配合得很完美很好看么,我们真的是在欣赏一幢灵塔么。或者,更多的,我们是因为终于亲眼看到了电视上书本里的古迹之前,终于置身于印在明信片上的风景里,而被触动的。站在被埋没过又重见了天日的石头堆里,仿佛是被时间的大手狠狠地拍了拍头顶。和历史相比,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件事不是渺小的。只是从这样的情绪里抽离之后,回归日常生活里,面对每一个微小的烦恼,我仍然不能自拔。
之后还去了大吴哥窟,下午的时候爬山去看日落。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完整地看一次日落,太阳的周围没有什么云,就在几分钟里,我看着它如同一颗荷包蛋的蛋黄,逐渐变红,变少。整个过程很连贯光滑,即使用眼睛紧紧盯着,也捕捉不到一点点的动静。
只是这里的古迹没有太多的维护,很多地方都要手脚并用连同身子一起攀爬着大石头上下,我还在地上翻滚了一下,现在那条绣着C的名字的牛仔裤已经灰头土脸的了。
最后,终于有柬埔寨人搭讪我了。用的是英文,开场白还很老套。
清早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坐在三轮车里的小女孩,撩起鬈发的额头上贴着一块退烧贴。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颗星球上的人,虽然各自用着不同的语言和文字,喜好不同的食物,拜不一样的神,但生活的本质,其实应该是不尽相同的。满足,嫉妒,失望,爱,等等等等,这些感受,应该也都是八九不离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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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几乎都在柬埔寨的首都晃来晃去,爬了最高的山,其实也就二十七米,还去了一趟皇宫,国王住在里面一定觉得很孤单。最喜欢的部分还是集市,然后我发现自从和C一起去旅行之后,不管去哪里我都最喜欢去集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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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的鸽子和悉尼的鸽子一比,我就明白什么叫贫富差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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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器和英文一样好用。但是付钱付了美元对方找了柬币我就立刻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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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还没有高速公路,所以为了来吴哥,我看了六七个小时的吊脚楼,赤裸裸鬈发大眼睛的小孩子,很瘦的牛羊马,还有入夜后的油灯光和烛光。在公路上有很多当地的孩子会来兜售热带水果,冲上来就说英文,而且会一直说,“你买了我就有钱去上学了”,叫我如何是好呢。也有卖炸蜘蛛和蟋蟀,光是想想吃的过程我就快要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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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水果都蛮好吃的。可是入了热带水果味道的芬达就不好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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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实在是快要热死了。和皇室沾得上边的地方又不能穿背心和短过膝盖的裙子或是裤子,我包在自己的牛仔裤里觉得快要变成仙人掌了。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就算什么都带不回去,也能带着这里的肤色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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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去吴哥窟。这回看的不会是模型了。
天啊,我的人生,究竟要花多少时间在路上。等待和位移穿插进行,把这一整天变得漫长和困倦无比。
先到的是越南,越南啤酒好苦,湄公河的样子和名字好像不太匹配。可是看到它和小时候读过的书里描写的样子一样时,我还是激动了一下。
之后被两个螺旋桨夹着一路颠簸着到了柬埔寨,我没有注意到天花板很低,离开的时候一头撞在了天花板上,当下立刻觉得脚踏的地方颤了颤,开始担心这个飞行物剩余的生命。
过关的时候在护照里夹了一块多美元,或者说五千块柬币,还按了一堆手印,对方才兴高采烈地将我放行。现在被柬文包围得晕头转向,遇到价钱还得几千几万地乘除,连小费都得一千两千地给。
就这样吧。在这个刚解放十三年的国家里,我觉得自己皮肤很白皙。还是很容易想要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待下来,对着黑暗的小河嗅着热带水果的香气发发呆也是好的。逃得越远越能安慰自己还未被捆绑住,可是现在,心明明就在那个已经到了明天的国度。晚安。
床头叠着七本书,结果都还没有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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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给手机装上了远程操控电脑的程式,就恨不得二十五小时把自己摆在床铺上。睡午觉真舒服,特别是在这种阴不阴晴不晴雨不雨又湿又热的天气里,关在黑乎乎的房间里睡得满头大汗做了一个被下毒谋杀的梦,然后爬起来洗澡,真舒服。然后,现在,把桌子摊得乱七八糟,觉得今天怎么过得这么快。想起昨天和C吃的晚餐,觉得还不赖。
做了又长又奇怪的梦,有一大半像是历险记,剩下的一小半又全是熟悉的面孔。起床以后查成绩,下午和C见面。开了几天车,我已经不再混淆转向灯和雨刮器了,只是今天差点转错了一个车道。和C见面之后显示一波三折,然后参观食堂和打台球。许久不碰,我已经对台球失去了兴趣,一时半会也捡不起来了。然后就是在黑暗中吃饭,回家,这个星期三过得真快,一个星期前的这个时候的我,还坐在房间里等待。如果可以回去,再重新来过一次,就好了。
这次我自然地直面问题,所谓直面,是指面对那个结局。知道根本原因,动机,和已经无法改变,并且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但是直面,并不代表经常去想起或者提起,仍然是能不说就不说能不想到就不去想,过一天算一天。反正本来的座右铭就是除了快乐别无所求,四周围再怎么走马灯似地转,我仍然把这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去结实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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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I和我那个十几年里竟然改了三次名字的幼儿园加小学同学,算一算我们竟然好像有两年半没有见过了。印象里我们说了好几个小时的话,也吃了好几个小时的东西,我一直在惊叹短短两年多里竟然能发生这么多事情和这么多我们从来不曾预见甚至连想象都不敢的转变。这该是一种悲哀呢,还是也可以是一种欣慰。所以时间总是被比喻成双刃剑,是有它的道理的。
晚上和L一起吃饭,或者说被L骗去吃饭。这几年来我和L每年的见面次数很稳定地保持在一个巴掌以内的个位数上,但是我们好像都没有觉得不够。每次见完L回来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枪林弹雨,更具体地说是口水之战,反正脑力严重受损,短时间内过足了唇枪舌战的瘾。当然,也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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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觉得还没有睡到自然醒。反正还没有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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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许多事情都不过是漫长人生中的一个篇章而已,所以于是,因为这个篇章是被别人撰写的,也会想要有些许怨言吧。
现在太困了,我都不记得做过什么了。又看了一遍《失恋33天》,倒是在不一样的放映厅。看第二遍好像比第一遍更容易伤心,因为已经不需要把注意力都放在紧跟剧情上了。但不论怎么样,如果再看上十遍,大概也就会腻了吧。天黑得真早,十一点左右的老市区的骑楼终于又变成了我小时候记忆里的样子。见了竟然有两年没有见到过的人,下次一定要去吃那家二十四小时灯火通明日光灯惨白的肯德基。
看了《失恋33天》。我是把它当科教片励志片来看的。看电影的时候一直和C说来说去的,忽然觉得可以这样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地说话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看人眼色被嘘之后还要自己振作自己等等等等,其实还不赖。
至于电影,还可以。失恋的人和事那么多,每个人的剧情各不相同,这只是其中之一种三十三天罢了。结局不小心落入了一点俗,但我还是蛮喜欢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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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到了C。明明才是到家之后的第三天不到,C却说这次已经算是晚的了。我们提着一颗水榴弹在中山路上走来走去,在我看来厦门周末的步行街一次比一次更拥挤更开放更像我小时候眼里的别的大城市。这没有什么不好,在嘈杂的人群里很容易忘记一些心事,但是看到老洋楼上挂起一致的招牌变得可笑还是有些痛心。有些东西变得更贵了,也有些东西变得更便宜了,我发现我和C都有一点在听对方说故事的时候心不在焉。七点多就没事做了,C来我家翻箱倒柜了半天,然后在清仓之前被我送回家。
换了一个方向换了一辆车开,每次打转向灯之前我都要思考一下免得触动了雨刷。还好,过了两个路口就适应了交规,只是不太适应闯红灯的行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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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C在等一块肉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些我所喜欢的细节,然后便开始想要哭丧着脸。还是有些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就算一直问为什么或者一直自编答案选项再一个个套进去也没有办法解决。但是,总有一天,会不攻自破的,或者会被遗忘和不再在乎的。
回家之后还是没有办法增长睡眠,不再只是睡两三个小时了,但也只睡了六个多小时就醒了。被长途机折磨的屁股到现在都还觉得疼,睡觉之前连嚎一嚎的力气都没有。今天出去走了一圈,空气像是刚下过雨一般,逛超市真有趣。可以开始找书看,练琴,或者游泳了。有些事情,能不去想便不去想,甩甩头,即使是逃避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天还没亮透就出发了,寂静的街上好像只有行李箱的滚轮发出的声音。跳上火车,跳下火车,再跳上火车,再跳下火车,虽然其实并没有跳这么轻松,但反正也看到太阳升起来了。然后就又是离地九个小时,伏特加和啤酒碰杯根本就不搭,有些人还很没意思地睡着了。
香港雾蒙蒙,什么都看不清楚。厦门天气很好,但我还是觉得什么都看不清楚。昨天发生的事情好像已经距离了很长一段时间,连今天清晨接的电话都显得遥远而陌生。我一直以为长途位移,除了有物理上的隔离,也能有心理上的隔离。踏上另一片陆地,就仿佛能把某部分心事丢在出发的地方了。可是现在,这真不是一种好的感觉。不愿意去接受的现实,即使暂时避开,仍然是梗在心里的小小芥蒂。
不管怎么样,在悉尼吃了一顿麦当劳,在香港又吃了麦当劳,过完了漫长的今天,我暂时回归北半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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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Horrible Bosses》。打发时间还不错。
看了《Friends with Benefits》。只可能是电影。
看了《Rise of the Planet of the Apes》。还好没去电影院看。
有些事情,怎么做都无用,不对就是不对,绞尽脑汁使尽浑身解数照样无济于事。有些话,怎么表达都无法贴切。越说越错,说多错多。于是最后,一个字都不用说只把头一点,就结束了。这样的故事可以有千百种开端,但结局却大都八九不离十。然后,就这样,怀着根本就没有办法抑制的不甘和委屈,我也赶上了这班千年难逢的节日的末班车。我们都知道事情永远在转变,这一刻的坏也许就是下一刻的好。但是,眼下,现在,要如何消化这一刻的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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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In Time》。除了男女主角的脸,其它的好像都已经忘记了。
前几天艳阳高照的时候,关在家里闷得发癫的我心里想,好久没下雨了,真该下一场所谓的倾盆大雨来解乏了。一直以来,不高兴的时候,我总觉得一场很大的雨便能冲刷一切,连同烦恼也一起洗去。就像夏天午后的雷阵雨,一口气把所有的闷热都吞噬了。这当然是极端稚气的想法,但是无端而来的暴雨,确实也有它的快感。
最近读的书里,经常说到“像面筋一样的”雨。然后就接连三天,每天下午都来一场像面筋一样的雨。一直到中午还是艳阳高照出门溜一圈黑一圈,到了下午时分天色忽然变黑,然后在傍晚之前雷电交加雨点噼里啪啦。不用出门的人这种时刻最幸福,只要把晾在阳台上的衣服抢回来,外面有天大的诱惑也不去,仅仅是呆坐在房间里听着水声就能满足。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努力的目标里可以有一条,为了以后下暴雨的时候我就有本事闭门不出。
说来说去,都只是可笑的人性而已。真的来了阴雨连绵,又恨不得摆出山珍海味进贡,只为晒到一天阳光。今天倒是白白劈了几次电响了几个雷,一滴雨都不见。热气炙烤着大地,一直到晚上才罢休,我觉得我没有蜕皮,也已经缩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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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等到将近八点水龙头终于冒出了生命的源泉。我得以把锅碗瓢盆上的泡泡冲干净,然后洗了热水澡,再世为人。然后发现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也做得到,在停水的时候,感激至少还有电。
考最后一科的前一晚,还是翻到了天亮才睡着。在巨大的白色帐篷里考数学,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都考完了,就尚不用想好和坏。先安心放放假再说。
读完了《圆舞》。只是觉得那只舞的名字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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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之间下了一场雷阵雨,差点把电给劈断,结果灯闪了几下,现在停的是水。现在的我,差不多就是热锅上的蚂蚁了。该去哪里觅水呢。